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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乱堆乱建依法强制执行
  
  马长庆谢宜甫
  近日,开江县法院在开江县路政大队的配合下,对擅自在省道202线公路控制区内建房的当事人郑高建及随意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的澎利洁进行了处罚,分别责令二人拆除违法建房并处罚款4000元、清除障碍并处1000元罚款。法院和路政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了强制执行。
  家住开江县讲治镇红星村的当事人澎利洁,3月12日为图自己建房方便擅自将建筑材料堆放在公路上,虽经执法人员多次劝说,多次对其宣讲擅自占用公路的危害性,但当事人依然我行我素。对此,开江县路政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分别对郑高建擅自在公路控制区内违规建房、澎利洁一再擅自占用公路乱堆乱放下达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该义务,也未申请行政复议。为此,该大队把已到执行期限的澎利洁和郑高建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的方式,当事人对《公路法》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并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绝不会再在公路上和公路控制区内乱堆、乱建。该案使沿线群众理解到了违章建房、乱堆乱建的违法性、危险性,沿线群众支持公路路政工作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